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新闻出版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3-30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3-3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怀柔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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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怀柔区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2023年怀柔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22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二、时间安排

  2023年核验工作划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时间:3月27日至4月23日。

  现场审核日期:5月8日至5月12日;

  现场审核地点:后横街51号怀柔区委员会。

  三、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年年度核验结束前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22年经营状况。

  (四)核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有“网上销售”,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五)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四、提交材料

  (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加盖公章);

  (二)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个人名章)的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打印纸质版)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网上书店还应提供网络销售备案复印件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五、核验程序

  (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http://ywxt.bjxwcbj.gov.cn/bjppb/member/login.do?ut=pro_retail或http://ywxt.bjxwcbj.gov.cn/bjppb/ 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qwe#xyZ或123456#xyZ),推荐使用IE8.、IE11、Edge、Chrome浏览器,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3月27日至4月23日)。

  (二)发行单位根据本通知第三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在临近现场审核阶段的3月28日开始可打印出《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四条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5月8日至5月12日)送交审核。

  (四)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颁发新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六、注意事项

  (一)《年度核验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

  (二)发行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七、工作要求

  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不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八、咨询电话

  为保证年度核验工作顺利进行,本通知提供咨询所需电话号码,有需求的发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遇到的问题准确拨打电话。

  (一)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8600600283、1992009804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怀柔区新闻出版局010-69626627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怀柔区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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