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支撑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开展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为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在朝阳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且发展稳定、贡献突出的各类创新主体。拟引进人才应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附件1)相应条款规定,一般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2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流程
(一)需求申报
请有申报需求的单位登录朝阳区人才工作专网——“朝阳国际人才港”(www.chytalents.gov.cn),按照《朝阳区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要求(附件2)填报人才引进需求。
(二)初步审核
区委人才办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工作有关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引进需求进行初审,经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报市人才工作局。
(三)需求确定
市人才工作局按程序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四)材料提交
区委人才办按照拟引进人才名单,通知并指导需求通过单位做好后续材料提报工作。
三、工作说明
(一)本次申报对标区域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面向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各类创新主体,优先支持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两区”建设等重点领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
(二)各单位要立足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对拟引进人才质量予以严格把关,禁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所填报的信息(如学历、职称、收入等)务必真实、准确、具体、规范。如出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各单位要统筹考虑人才需求情况,在符合引进条件的基础上按急需紧缺原则择优申报。申报过程中,应保持经办人员稳定,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申报信息变化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沟通联系。
(四)本次网上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本年度后续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按本通知要求继续申报,区委人才办定期审核。
(五)引进人才需求申报是公益性服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引进人才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行为。
(六)近期市人才局引进办理系统如有调整更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84296151、84409552
朝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