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1-12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1-12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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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

  补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石景山区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三项社会保险费”成功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

  补贴条件:上述企业于2022年11月至12月,组织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开展2个月以工代训的,可按照要求申请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用途

  (一)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补贴标准为500元。

  (二)每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企业可将补贴用于职工教育经费各项支出、缴纳本企业社会保险费或发放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工代训补贴承诺书》(附件3)、相应人员以工代训期间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各一份,加盖公章。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相应人员以工代训期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或申请补贴职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二)审核、公示。收到申请材料后,区人力社保局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拨付资金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三)拨付。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区人力社保局将汇总和申请资金并拨付至各企业。

  四、监督和管理

  (一)申请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主动配合区人力社保局经办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并对虚假申报,不实申请等现象,承担诚信责任。

  (二)申请企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社保局经办机构取消资金补贴享受资格,追回资金;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人:康颖  黄浩      联系电话:68821326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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