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发〔2022〕41号
经2022年7月12日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十三次局长办公会决定,废止《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财务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粮发〔2005〕113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出入库管理规定>的通知》(京粮发〔2006〕134号)、《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粮竞价交易办法>的通知》(京粮发〔2018〕12号)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凡公告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