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1〕18号)和《北京市2022年政务服务行动计划》(京政字〔2022〕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审批,经多方研究,现就本市第五批告知承诺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完整告知。各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事项告知承诺书,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0〕2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按照统一格式文本,逐项编制告知承诺书,明确政府部门告知和申请人承诺的具体内容,以及后续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告知内容要准确完整,使市场主体清晰明了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做好新旧流程衔接。各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增加透明度的要求,统筹推进告知承诺改革,逐项梳理细化办理流程,结合本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明确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以本通知作为政务服务事项调整依据,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增加告知承诺方式的办理项,一般审批方式办理项名称可为“XXX(一般办理方式)”,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项名称可为“XXX(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分别制定或修订相应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包含告知承诺书并提供下载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清晰办事指引。
三、统筹各级审批标准。各市级相关部门要统筹研究本领域市区两级告知承诺事项,加大对市区共有、区级独有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统筹力度,统一告知承诺书和办事指南相应要素,细化完善告知承诺审批标准,实现相关要求可考核、易操作,杜绝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确保同一事项市区两级、各区之间办理标准一致。同时,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承诺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各市级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数字赋能,逐步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告知承诺审批领域应用,推进告知承诺全程网办,大力压减办理时限,探索实现远程签署告知承诺书。严格执行审批标准,对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虚假承诺等情形,可以直接退回不予审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对采取告知承诺办理方式的事项,线下当场即办,网上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
五、完善政策传导机制。各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告知承诺事项实施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通过“人民群众习惯且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广泛开展政策辅导,帮助企业通过承诺方式加快办理审批事项。同时,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后台审批人员和综合窗口人员政策培训,确保事项办理平稳有序。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级相关部门要严防放管脱节,健全告知承诺事项事中事后核查机制,针对事项特点分类制定信用核查办法,利用区块链技术收集比对相关数据,探索承诺内容在线核查,加快审批、监管、执法全链条管理。加快与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进一步明确数据归集规则,统一数据归口,推动实现告知承诺违诺失信行为记录及公示信息实时汇聚。不断完善审批、监管、信用归集、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监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调用、统一查询。
七、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本通知各项告知承诺事项要在2022年6月底前落地实施。各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入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一线,调研听取企业群众意见,核实告知承诺落地情况,确保告知承诺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政府审改办通过第三方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告知承诺实施情况开展核查,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八、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市政府审改办对本市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发生变动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在变动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审改办,履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程序。
附件:1.北京市第五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
2.北京市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