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7-12
  6. [发文字号] 京民社发〔2022〕17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7-1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助力“稳经济、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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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发〔2022〕179号

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中关村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积极贡献力量的通知》(民办函〔2022〕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等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为“稳经济、促就业”积极贡献力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稳经济促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经济、促就业的政策措施。

  当前正处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节点,既是窗口期、关键期,更是攻坚期、考验期。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中关村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市级社会团体)作为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稳定经济增长的重大部署要求,是自身宗旨所系、使命所在。要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中央、北京市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系列政策重大意义的认识,将助力稳经济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决扛起为稳定经济增长做贡献的政治担当,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稳定经济增长相关政策迅速落地生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发挥专长,为稳经济促就业贡献力量

  (一)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行业领域的引领者,要借助在产业对接、行业智库、资源协调方面的优势,为行业企业搭建平台、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平台,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水电气费缓缴补贴、贷款延期、房屋租金减免、稳岗支持、金融支持等各项支持性政策措施;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在应对风险、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实现金融、原材料、能源、运输服务等资源高效对接,帮助企业抱团取暖、组团发展、合作共赢;搭建人才选聘平台,主动收集会员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积极对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协同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举办各类招聘会、双选会等,提高就业效率与质量,切实解决会员企业招工难问题。

  (二)充分发挥赋能升级作用。中关村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科技引领、产业升级、企业赋能方面的优势,带领会员企业强化创新驱动和技术研发,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延伸创新链、完善产业链,为各类行业企业提供高端智库服务。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探索构建多元一体创新服务平台矩阵,支持行业企业集中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为行业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支持,促进行业实现转型升级。要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促进当地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要充分发挥自身国际影响力优势,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助力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线上展览展会、论坛沙龙等为中外企业搭建交流沟通、贸易合作平台,为推动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积极贡献力量。

  (三)充分发挥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在京异地企业商会是联系首都和京外地区的经济纽带,要充分发挥在联系两地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将两地政策资源、经济资源、人才资源等进行综合复用,为在京企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引入民间资本、吸纳各地人才、开拓京外市场等提供聚合服务。通过开展观摩调研、论坛沙龙,加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交流促进,实现融合发展。

  (四)充分发挥纾困减负作用。市级社会团体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落实规范收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无违规收费、重复收费、偏高和过度收费等情况,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三、主动作为,为稳经济促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各市级社会团体要通过座谈、培训、宣讲、研讨、编写指引、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对《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宣贯、解读和辅导,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利好政策信息传达到广大会员企业中去,帮助本行业本领域市场主体第一时间学习好、理解好、掌握好,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广大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引导会员企业坚定必胜信念、坚守长远预期。

  (二)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要通过联合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会员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行业困境和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中央和北京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在本行业本领域的落实情况、本行业企业遇到的共性问题等,认真倾听行业声音,梳理企业诉求,及时汇总反馈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政府部门出台并完善各类救助纾困政策,推动相关政策措施更好落实到位。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主动摸清行业发展、产业发展现状,了解国家新的要求、新的政策,积极向本市有关部门就行业发展、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三)全面展示工作成果。要根据所在行业领域特点,依托自身优势开展工作,尽力而为,多做贡献,充分体现社会团体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在会员企业及行业领域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在稳经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等报送助力稳经济工作的信息及有关典型案例,及时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和跟踪各社会团体稳经济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大新闻宣传和工作支持力度,为市级社会团体积极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北京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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