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3
  6. [发文字号] 京科资发〔2022〕14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6-1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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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资发〔2022〕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11号)要求,为做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等5个重点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联系方式

  本批指南先期发布上述5个重点专项,具体专项的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员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处室分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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