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2-05-20
  5. [成文日期] 2022-05-20
  6.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2〕1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5-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州区《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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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2〕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落实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落实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联 系 人:陶欣

  联系电话:81545590

  2.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联 系 人:谢雅丽

  联系电话:81545542

  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联 系 人:黄玥

  联系电话:81545535

  (二)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4.2022年对承租区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本区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国有房屋,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

  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联 系 人:张石先

  联系电话:80881027、69516250

  5.对承租非国有房屋且无法获得租金减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帮扶。

  责任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6.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办公面积房租,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责任部门:区文化产业中心

  联 系 人:樊孟琪

  联系电话:89510187

  7.鼓励孵化器、科技园等各类产业载体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等方式给予租金优惠,以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稳定发展。

  责任部门:区科委

  联 系 人:郭华杰

  联系电话:13520135236

  责任部门:中关村通州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孙时宇

  联系电话:61560076

  8.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符合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规定的,依法予以减免。

  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联 系 人:王欣欣

  联系电话:81545587

  (三)实施阶段性社保优惠政策

  9.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崔建波

  联系电话:80579001—1

  (四)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成本

  10.2022年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免费开展员工和环境、物品定期核酸检测。执行过程中依托“应检尽检”体系落实,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联 系 人:洪文健

  联系电话:69533144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联 系 人:胡冀伟、王飞

  联系电话:81568064、81568843

  责任部门:东区邮政局

  联 系 人:汪涛

  联系电话:84109773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张国超

  联系电话:69548239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艾薇

  联系电话:69521004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五)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11.加大奖补资金统筹,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风险补偿、担保代偿等方式,鼓励银行及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2022年对符合条件、在贷款服务中心办理首次贷款业务的中小微企业,按实际获得贷款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对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企业贴息比例提高至40%。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政府按贷款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担保费用补助。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便捷性。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联 系 人:孙鹏

  联系电话:80836251

  责任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相关问题咨询)

  联 系 人:刘棣斐

  联系电话:69546276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项目》相关政策解读)

  联 系 人:曹伟华?

  联系电话:61537806

  三、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的帮扶

  (六)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2.对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内的商业主体外立面改造、店内装修更新、设备购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联 系 人:赵娜

  联系电话:60531411

  13.对便利店、前置仓、药店等符合本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标准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各项投入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加强商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联 系 人:刘金源

  联系电话:69533744

  四、实施保障

  (七)建立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

  14.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全力打通运输堵点,保障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81568843

  责任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工业企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联 系 人:赵铮、刘建波

  联系电话:69551930、69551265

  15.在疫情期间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特殊困难,经区政府决策后,给予协同解决。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唐丽琼

  联系电话:69554805

  (八)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16.加快通州区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线上推广和发布。

  责任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赵铮、刘建波

  联系电话:69551930、6955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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