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0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6-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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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开展2022年度首批次(总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如下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产品(服务)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

  5.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产品(服务)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

  6.申报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企业征信等级截图),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发票,产品(服务)所获荣誉、承担政府项目的立项或结题证明、技术应用证明或服务案例证明、技术研究报告、服务资质证明等。

  以上材料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三、受理时间

  第十七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2年6月9日9:00—7月15日16:00(已注册单位使用以往账号登录并更新信息,一般认定和申报受理审核时长为3—5个工作日)

  四、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8845

  技术服务电话:010—88828846

  咨询服务时间:6月9日—8月5日9:00-11:30,14:00-17:00

  五、其他事项

  1.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认定小组无关。

  2.申报状态短信通知系统已上线,请申报单位务必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申报状态信息正常查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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