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我委面向全市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实现“以图查房”的检索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内容及范围
(一)任何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可查询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全市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楼幢的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及地籍图等信息。
(二)石景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平谷区、延庆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提供本区域内已完成登记的城镇住宅楼幢的相关情况,试点成熟后面向全市推广应用。
二、查询途径及方式
登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信息查询”模块,通过“北京通”“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后进入“以图查房”模块查询,查询方式如下:
(一)通过浏览地图选择楼幢进行查询
浏览电子地图,任意选择地图上的楼幢,点选楼幢查询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
(二)通过输入坐落等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
在搜索栏输入不动产坐落或不动产单元号,检索相应楼幢,点选楼幢查询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