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1-26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2〕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16期(总第748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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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行使部分市级行政权力、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由经开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106项市级行政权力,办理1项公共服务事项。

  二、经开区管委会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市有关部门要支持经开区管委会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制定相关事项的审查标准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相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到位;要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对接工作,防止出现脱节、缺位。

  四、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在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工作。

  附件: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的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目录(共107项)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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