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本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政府债务管理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用债管债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债务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抓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债券项目全周期、穿透式跟踪管理,强化资金支出、建设运行、绩效评估等监管,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统筹管理,用好债务机制,注重长短结合、远近结合,科学调控债务规模,切实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全市债务规模总体可控、整体债务率保持在安全合理区间。健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抓紧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积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等工作。
会议研究《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时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盯“双碳”目标任务,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持续深化可再生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推动首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审议工作。
会议研究调度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要切实发挥好经济发展工作专班机制的作用,坚定不移实现三季度经济调度目标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杨旗 宋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