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9月26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将本市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予以固化,同时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和经验,为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加力。
现行条例共83条,修正草案修改20条,增加14条。“修改条例是巩固改革成果的需要,也是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现实问题的需要。”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近年来,本市推出覆盖市场主体准入、运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的1500多项改革措施,极大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2024年市两会期间,139位人大代表联合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10位代表提出了修订条例的法规案,提出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需在法律层面予以支持,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公平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政务服务
建设全市政策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的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修正草案新增条款,明确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政务服务网上或者现场办理,有关部门不得限定办理渠道;明确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定、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企业办事,适用的政策上哪找?修正草案明确,本市建设全市政策服务平台。有关部门可以依托平台开展数据归集共享,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服务。对于需要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申报期限、公开申请条件和兑现期限,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一次申报、按期兑现。
修正草案将近年来本市探索形成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经验予以固化,提出,本市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办理,逐步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关联性强、办理频率高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一次性告知办理要求,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送达办理结果。实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并联审批,提升境外人员入境住宿、出行、支付等生活便利度。
关键词:无事不扰
推行“一码检查”为企减负
“近年来,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获得金融服务、接受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痛点、难点问题,修正草案作出了回应。”崔杨说。
为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修正草案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开展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业务。探索建立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优化、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金融债券等产品和服务。建立中小企业涉诉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可将涉诉企业案件必要信息共享给授权金融机构,避免金融机构因获取信息不全面影响中小企业的正常贷款。
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困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实痛点,修正草案提出多项规定为企减负。首先,明确优化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逐步降低现场检查频次。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坚持无事不扰原则,按照行政检查单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等,不得要求监管对象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或者要求负责人陪同。同时,为了使检查任务、监管过程更透明规范,本市建设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扫描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
关键词:包容审慎
企业信用可修复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办理制度,明确建立小微企业破产办理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快速重整。探索建立跨境破产工作机制,提高跨境破产程序认可与协助、境外破产裁决承认与执行工作质效。
在信用信息服务方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失信的市场主体可以采取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修复结论共享至“信用中国(北京)”。同时,推行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制度,该报告可替代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此外,持续优化司法服务,规范商事调解活动,明确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组织应当建立调解员名册并公示。依法公开案件审理时间、案件结案率等相关数据,提高司法透明度。支持人民法院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