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实体平台运维主体—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正式成立。依据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任务部署及新修订《章程》,发展中心将承担起全面支持保障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重要职能。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崔杨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强及发展中心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
首先,发展中心举行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会议,选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私法学会会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为理事长,选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三家在京仲裁机构作为副理事长单位,加速迈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道路。
黄进在履职发言中表示,新一届理事会要坚持正确方向,服务国家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全面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来谋篇布局。要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融合发展。深化仲裁理论研究,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动仲裁制度创新发展,构建一站式、集成化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要坚持团结协作,不懈追求卓越。立体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形成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大协同格局,强化自身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崔杨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四次提及仲裁,明确了一系列重大使命任务,充分表明了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特别是推动仲裁事业国际化、专业化发展的战略决心。
崔杨要求,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特别是仲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部署,紧跟国家战略步伐。一要准确把握发展中心的使命任务。站到引领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新高度,高水平打造北京仲裁同心圆、共同体、生态圈。二要充分发挥发展中心的职能作用。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实体平台高水平建设运营。三要不断完善发展中心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发展中心内部治理结构的研究探索,建立起一套适于自身发展的制度机制。四要持续提升北京仲裁的国际影响。打造国际商事仲裁“金名片”,在外商和国际人群中形成投资商贸政策“北京先行”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国际国内仲裁“朋友圈”。
发展中心是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发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法人,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司法局。其主要职能为支持保障“北京仲裁行业集聚发展、在京仲裁机构协作发展、国际商事仲裁创新发展”。
2024年4月,北京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中心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体平台的运维主体,未来将助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五大功能”(交往合作功能、资源聚合功能、仲裁推广功能、共享服务功能、人才智库功能)的落地实践。
下一步,发展中心将依托实体平台全力打造“北京仲裁国际会客厅”“国际共享庭审中心”“全链条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四大品牌,服务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引领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