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北京市夏季“七下八上”汛期的到来,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汛期水环境污染应对与防范工作,积极响应、全面部署,从制度措施到实战演练,在“点、线、面、体”上抓好全过程应对,确保首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北京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防汛综合应对能力和灾后重建水平工作方案》《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组织制度保障,加强应急物资维护和应急队伍建设。准备应急车辆5台、应急装备148件、个人防护装备70余套,新购置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专人定期清点维护;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防汛应对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拿得出、用得上、防得住。
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应急局、区水务局等属地及社会单位,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汛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3次演练、2场培训,116人次参与。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备案、修订,44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对液氨、重金属、石油库、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利用等风险源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环境风险源企业255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点”上管控,对全区1114个入河排口汛期前完成一轮全面排查,更新台账,同时对历年整治过的65个排污口进行复查,杜绝发生反弹;开展“清管行动”,完成8256.6公里雨水管“线”清掏治理,清掏污染物约493.55立方米;关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先后开展4次集中排查,发现并解决河道周边垃圾堆放、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等问题48个,严防雨水带来的“面”源污染影响;建立全区22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立体”应急响应安全体系,选取应急空间与设施290余个,在汛前开展现场踏勘,确保设施完整可用。紧盯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打击利用汛期超标排放、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大宁水库及水源保护区上游小区污水处理站排口开展多轮次执法检查与监察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总结分析近年汛期水质波动情况,印发《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提示重点点位,部署应对措施。强化与区气象局联动,根据气象预测,每次降雨前对上一次降雨中水质变差的点位进行预警、提示。每场降雨后,区生态环境局对当天雨前、雨中、雨后的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专题分析,计算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水质影响变化,锁定关键区域,增强汛期监管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