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8-05-04 10:18
时间:2018年5月4日
简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并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向社会介绍并解读政策有关情况,此次发布会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田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并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向社会介绍并解读政策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毛东军先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况旭先生。首先请北京市经信委毛东军副主任介绍《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整体情况,有请。
毛东军:尊敬的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市经信委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信用工作的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感谢!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信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用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信用北京”网站开通上线,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基本建立,信用创新示范应用深入推进,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布和使用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为加快解决我市信用基础性、重点性工作,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起草了《管理办法》(草案)。2018年1月23日,提请市政府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8日以市政府令第280号颁布,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完善首都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三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适用范围。公共信用信息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如何科学合理定位、首先要明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方法》一是规定本办法适用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和使用及其相关管理和服务等活动;二是规定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掌握的,能够反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二)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市经信委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同牵头,为明晰职权,界定责任,《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市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布和使用工作;二是明确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布和使用工作;三是明确有关行政机关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布和使用工作。
(三)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信用信息归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息归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信用评价和信用联合奖惩的权威性,《管理办法》一是规定实施目录管理制度,由市经济信息化部门与有关行政机关,协商确定归集内容、归集标准、归集方式和公开属性等事项,编制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得归集法律法规禁止归集的信息;三是规定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三类,并明确了各类信息的具体内容。
(四)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布。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披露活动,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三种披露方式:一是属于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可以通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二是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公共信用信息,单位或者自然人可以查询自身信息;三是查询他人信息应当经被查询人书面同意。目前,“信用北京”网站已开通上线,社会各界如需查询公开类的公共信用信息或者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欢迎登陆“信用北京”网站进行查询。
(五)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的使用。为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人员招录、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应当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规定市级行政机关应当制定本系统或者本行业的信用状况评价标准,并根据公共信用信息对单位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作出良好或者不良等评价;三是明确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和自然人采取六项激励措施,对信用状况不良的单位和自然人采取七项惩戒措施,并明确建立全市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区域合作共建机制;四是鼓励单位和自然人应用公共信用信息,防范交易风险,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
(六)关于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为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共信用信息准确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管理办法》一是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共信用信息安全;二是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禁止行为;三是规定信息主体享有异议的权利,并对异议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我们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信用工作,积极参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毛主任的介绍,正如毛主任介绍讲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刚才毛主任全面细致介绍了《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下面把时间留给媒体,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
《北京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况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包括一网四库,能不能介绍一下企业库的情况?谢谢。
况旭: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毛主任说到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包括四个库、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其中企业法人的信用库是由工商部门牵头建的而且起步比较早。在公共信用信息库里面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我从三方面介绍一下企业法人信用库的基本情况和所发挥的相关的作用。
一个是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的成效比较显著。因为企业法人的信用库从2002年开始建设,当时我们依据北京市政府的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那是全国第一个关于企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的规章,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一个是信息共享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现在归集量突破1亿条,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涉企信息3300万条,占单位信息的80%以上。
第二是发挥了系统统一公示的渠道,不断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范围,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公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处罚信息,企业年报,自行申报,还有随机抽查的信息,商品检测等信息。目前已经公布7400多万条,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累计超过16亿次,每天的查询量在160万次。这个数据在全国省级部门,咱们是排在前面的,这是第一个情况。第二个是支撑了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我们依托企业信用信息持续推进了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了行政审批和后续监管的衔接,创新开展了双告知的工作机制,依托北京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这个在全国也是一个开创性的,后来写到国务院的文件里面。国务委员王勇同志曾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现场会,充分肯定了北京的工作模式。目前先证后照平台已累计推送数据47万条,全市超过36万家企业享受到这样一个改革的便利。同时我们发挥了企业信用信息信任的原点作用,为工商登记的全程电子化提供有力支撑,探索电子营业执照的功能,创设了公示信息+企业账户的电子执照的验证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无介质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国家工商总局也就是现在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充分认可了北京的经验,去年在北京召开现场会,在全国推行这样一个工作模式。今年我们又把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拓展到除了工商登记以外,特别是在最近开展的营商环境的建设这一块,9+N这一块,其中一项北京提出开办企业5天,一个很重要的依托就是全程电子化的一个模式。除了工商登记,包括税务部门都可以通过这样的一网通的方式来办。但是这个后来的支撑也是我们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第三是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优化提供了抓手。完善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核查,实现了信用信息在工商登记环节的共享应用,限制违法主体的再生地,所以信用监管也成为驱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优化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
第三个作用是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增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逐步建立了主场主体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发挥企业信用监管的作用。一个是推动联合惩戒制度的建设,形成联合惩戒的案例。这个刚才毛主任也介绍了,一会儿还要介绍一下公共信用信息的联合奖惩,在企业我们也做了一些探索。率先会同45个部门签署了北京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制度支持。以工商部门为例,目前有20%的经营异常企业主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大概五分之一的企业,它业务异常,经营异常以后,在相关的比如说申请银行贷款,比如说办理参加政府的招标、投标,比如说跟相关的交易人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受到限制,所以他主动移出来,这方面也反映出来的联合的惩戒的作用。第二是积极推进了协同监管,特别是基层的信用监管也是取得了一些成果,强化了信用信息在区和街乡的应用,比如在城市副中心试点建立了三级四联的基层市场秩序综合监管体系,在台湖镇试点,前两天又进一步优化,同时可以通过这样的系统来支持我们的城乡基层的综合治理。通过区乡镇派出机构三级监管资源全覆盖,检查执法人员数据职能政策四位监管要素的全链接,实现了风险发现不断点,风险跟踪不断链,这是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在乡镇层面的一个应用。
另外通过探索风险管理模式,完善相关的疏解整治机制,在首都打击非法集资,旅游市场整治,失联企业查网等多个重点领域尝试应用我们基于企业信用信息的大数据,使用市场监管。西城区以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区级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的作用,在全区17个职能部门以及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跨部门的风险预警工作。谢谢。
新华社记者:请毛主任介绍一下北京市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进展情况。谢谢。
毛东军:好的。北京市作为首善之区,北京的社会信用体系起步比较早,大体进入2001年就开始起步,就是以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管理和提高企业诚信起步来做,在各个职能部门和区的努力一直在做。我简要把这些年北京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做的一些工作来介绍一下。
第一个是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因为做一项工作,特别是信用是比较典型的对自然人和法人的权益进行约束的一项工作。那么它有这个法律政策制度支撑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来北京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步走的战略。也就是2015-2017年为奠定基础全面推进的阶段,2018年-202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目前北京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特点是要把我们归集上来的数据真正落地,真正地应用,真正的能够在北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促进整个城市的诚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去年我市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这些就是规格比较高的文件,与今天发布的《管理办法》是完全一致,相辅相成,它们一起构成了现在北京市研究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个是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完成。作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使用都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信用北京”网站。这个按照国家的要求,刚才况局长提出建设了一网四库一平台的总体框架。其中一网就是“信用北京”网,提供了大量的海量的信用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供社会企业还有自然人来使用,如果大家感兴趣也可以进行访问。具体到四库就不介绍了,因为刚才况局也介绍了,包括自然人、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一平台是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我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全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双公示机制。向信用中国网站及时报送了65万条双公示信息,双公示信息也就是要求一周内所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都必须向社会公开,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志性的工作,同时行政处罚的信息,也是社会信用信息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是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基本建立。按国家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失信政府机构,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和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督促63家政府机构履行了相关义务,整改合格率100%,这也是近期国务院在改进营商环境特别强调的。政府机构首先不能够赖账,这是国家专项治理,北京市积极地响应。督促10881家涉金融失信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按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我市44个部门共同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互联网等13个重要领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32.6万家企业采取了限制从事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任职资格等18项惩戒措施,累计限制任职资格4724人次,已经累计将156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阻止26名代表人的实际出境行为,将14.3万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施限制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等惩戒措施。在全市联合惩戒机制的威慑下,17%的“老赖”自动履行还债义务,近50%的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补缴了税款。这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一个最重要的抓手,就是联合惩戒,通过联合惩戒真正的使失信人步步难行。
四是行业和区域应用取得实效。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持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帮助815户纳税信用A级企业与银行实现了对接,获得贷款42.8亿元。市住建委将全部3634家施工总承包企业,9.9万名注册建造师,470家工程监理单位,11900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纳入评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评标环节。怀柔区在全市率先开通了区级信用平台,建设了信用怀柔网站,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等领域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同时京津冀三地信用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签署了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建立了推进小组,共同建立信用京津冀。
五是社会信用的感知度不断提高。通过“信用北京”和北京通的APP面向社会开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个人通过实名认证之后,可以免费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推进了公共信用信息在部分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我市连续三年举办“信用北京”论坛和诚信北京315晚会,持续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周,诚信做人,守信做事,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今年首都文明办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开播了诚信北京节目,宣传了我市信用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提升了社会感知度。
下一步工作,总体上来讲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任重道远,还在路上的工作,下一步北京市的各个主要职能部门还有各区将进一步把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按照今天发布的《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同时要真正更大程度来发挥信用体系的这种奖励惩戒失信的作用,真正的让全社会的法人和各个自然人能够在这些联合惩戒的约束下,在我们广大新闻媒体的宣传下,能自觉树立诚信意识,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谢谢。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老百姓和企业最关心的都是哪些信息是良好信息,哪些信息是不良信息,有哪些信息纳入到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当中?谢谢。
毛东军:这个信用信息涉及面非常广,影响面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个人信用信息的时候,有时候跟大家关注的隐私信息如何界定也是社会关注的问题。这回的《管理办法》中对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界定,主要就是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基本信息非常简单,刚才说的四大类,自然人18岁以上,法人和社会单位,社会组织。
良好信息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予的表彰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给予的奖励信息,参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的慈善活动信息,国家规定的其他良好信息。凡做了好事善事都认为是良好信息,这个实际上是对自然人和法人是一个加分项,包括按照国家的要求,现在正在研究个人诚信分和个人信用分的制度,将来都是加分项,我们预期就是良好信息非常多的自然人和法人将来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更多便利。
单位的不良信息包括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信息,违反向行政机关作出书面承诺的信息,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被行政机关处理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总之是违反了国家的各项规定的这些信息,被行政机关做出处罚的信息就是不良信息。因为不良信息实际上非常重要,就是刚才况局也讲了正在优化营商环境,比如说行政审批中压缩审批时间里面一项重要的举措是信用承诺。也就是说,本身原来审批的时候,他需要提交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走很多部门,耗费很多时间,现在进行改革之后,在一些次要环节或者是一些环节中,我们只要求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说我保证符合这项规定,保证遵守这项规定就可以进行下一步,通过信用承诺可以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一旦法人违背了承诺之后怎么办,这个肯定就是不良信息,违背了他所做出的承诺,也就是他说谎了就是不良信息,对这些不良信息还是要进入黑名单的,对进入黑名单的要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一个闭环的制度约束,确保企业你既然做出承诺就得遵守承诺,有各种各样的规定就不能违反规定。
自然人的不良信息是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的信息,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书面承诺的信息,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我们按信息归集要求,将上述信息陆续纳入我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归集的信息数量达到3.3亿条,从国家共享7000万条,也是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现在全国的信用信息在国家层面实现了共享。现在一个自然人或者是法人无论你在中国什么地方,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都会受到联合惩戒,就是近期北京也有一些企业在外地违规被纳入黑名单,在北京也同样要受到惩戒。从市区两级部门归集2.6亿条信息,同时针对大家特别关注的个人黑名单信息中的一些问题,《管理办法》还对禁止归集的信息进行的明确规定,禁止归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血型、指纹、病史等信息,以及规定的其他禁止的信息。也就是个人信息我们肯定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这方面的信息。
可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就是我们要把社会按诚信社会建设的要求,让社会越来越诚信,让大家在一起的时候越来越能够互相信任,是一个诚信,也是咱们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全一致,相辅相成的,我们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多宣传,多呼吁我们的法人,我们的自然人,我们的单位个人,能够在自己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要守信,要遵守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定。谢谢。
主持人: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提问环节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毛东军副主任、况旭副局长出席发布会,向我们介绍《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也正像两位领导的发布所讲的,也希望新闻记者朋友们向社会多宣传,做到诚实守信,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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