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字〔2022〕17号),结合我区实际,为更好地开展河长制工作,丰台区河长制办公室编制了《丰台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tshuiwuju05@mail.bjft.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运管科(请在信封上著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3812136 传真:010-63896814
4.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ckwaw.com)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丰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