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到位。相关预算收支数据、“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国有资产占用等内容,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性质、职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为正局级。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3.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4.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
5.负责督促检查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规范性文件、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和反馈工作。
6.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和区政府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7.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8.负责联系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2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秘书一处至六处、机要保密处、值班一处、值班二处、会议处、信息一处、信息二处、联络处、调研处、决策督查处、专项督查一处、专项督查二处、绩效管理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厅属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事务中心。
下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编制213人,实际202人;事业编制16人,实际15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4,其中:离休6人,退休21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收入预算13629.2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75.59万元增加553.62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员增资导致基本经费增加;二是按照工作需求对办公厅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改版,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603.7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3.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5.5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5.51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支出预算13629.2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75.59万元增加553.62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员增资导致基本经费增加;二是按照工作需求对办公厅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改版,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113.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1.54%,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669.04万元增加444.18万元,增长4.1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515.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406.55万元增加109.44万元,增长4.5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7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30.7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19.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6.3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23.3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4.0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15.9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