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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4-02-29 10: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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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内设11个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01人,实有人数183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42人;退休人员129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1688.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135.53万元减少446.9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预算有所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469.5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69.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17.0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17.0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1688.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135.53万元减少446.9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预算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599.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68%,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21.28万元减少421.54万元,下降3.8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88.8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14.25万元减少25.41万元,下降2.2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5.9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3.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6.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13万元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99.2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17.9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8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为保障办案需求,本年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万元,其他支出1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5.5万元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4.9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75.4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2.1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2.3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43台,共计937.0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6台(套),共计2332.43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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