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是负责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政权、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责的法律监督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辖区内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负责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负责辖区内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对辖区内轻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辖区内刑事执行检察、强制措施检察、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负责辖区内的公益诉讼检察、行政诉讼监督等;负责管辖内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以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司法改革及监察委改革,我院内设机构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42人,实有人数23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4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2人。
离退休人员8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3594.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36.86万元增加557.3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和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529.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29.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5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49.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49.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594.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036.86万元增加557.38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和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2545.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28%,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843.65万元增加701.54万元,增长5.9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49.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93.21万元减少144.16万元,下降12.0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1.01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4.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开支的日常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5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无车辆更新,车均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5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4.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56.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0万元增加6.5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有3辆无偿拨入车辆,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7.7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54.6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5.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49.05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20台,共计379.3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共计598.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共计657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