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推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处室,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02人,实际98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2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6487.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236.89万元增加250.65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人员增加且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二是根据检察事业发展和实际需求安排预算资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358.7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8.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1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1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8.8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8.8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6487.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236.89万元增加250.65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人员增加且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二是根据检察事业发展和实际需求安排预算资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824.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78%,比2023年5616.18万元增加208.29万元,增长3.7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63.08万元,比2023年602.08万元增加61.00万元,增长10.01%,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82万元减少0.8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更新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万元,其他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28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2.0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8.5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3.0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4台,共计468.3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7台(套)、共计2194.66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