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震人发〔2020〕17号),北京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3.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4.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5.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9.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
北京市地震局下设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地震台、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预测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地震局昌平地震监测中心站。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地震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45人,实际44人;事业编制175人,实际159人。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6806.2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698.57万元增加107.7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540.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4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5.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25.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41.2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41.27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6806.2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698.57万元增加107.7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284.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6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670.96万元增加613.87万元,增长13.1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521.4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27.61万元减少506.17万元,下降24.9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地震局本级。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4.6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3.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0万元,其他支出3.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10万元减少5.4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7.7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地震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80.1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地震局共有车辆7台,共计185.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共计651.3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06.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