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
国家大剧院是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大剧院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函》(京编办事[2007]41号)成立的市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国家大剧院作为中国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将秉承“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的宗旨,以“艺术改变生活”为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成为国际知名剧院的重要成员;国家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艺术普及教育的引领者;中外文化交流的最大平台;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家大剧院主要包括演出部、剧目制作部、艺术创作中心、舞台技术部、品牌推广中心、市场部、发展合作部、艺术普及教育部、艺术交流部、影视节目制作部、艺术资料中心、艺术品部、场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安保部、信息中心、工程部、行政事务部、台湖舞美艺术中心综合管理部、台湖舞美艺术中心艺术生产运营中心24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国家大剧院事业编制594人,实有人数513人;聘用人员434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04920.5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0884.88万元增加24035.63万元,增长29.72%。主要原因是“一院三址”联动,预计票房收入增加及保障北京艺术中心前期筹备工作。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7846.3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46.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4416.1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34053.89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62.29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658.03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658.03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4920.5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0884.88万元增加24035.63万元,增长29.7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一是规范行业定额,剧院运维支出项目经费纳入特定行业公用经费,二是聘用人员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落实“一院三址”规划,保障北京艺术中心前期筹备。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9551.5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70%,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5202.45万元增加14349.11万元,增长56.9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5368.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5682.43万元增加9686.52万元,增长17.40%,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国家大剧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0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7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46.8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国家大剧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国家大剧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3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7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3193.92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国家大剧院共有车辆10台,共计286.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3台(套),共计15326.6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9台(套)、共计64787.93万元。
(八)重点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剧院(北京艺术中心)开办费
2.政策依据:
城市副中心剧院(北京艺术中心)作为城市副中心绿心起步区三大公共建筑之一,目前正在实施主体建筑施工。
3.绩效目标:
开展城市副中心剧院(北京艺术中心)2023年开办费项目的采购工作,做好北京艺术中心开办筹备。
4.预算安排:
2023年预算拟安排0.9亿元。目前开办费项目已完成事前绩效评估,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后续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预算调整。
5.实施方案:
城市副中心剧院(北京艺术中心)开办费属于固定投资不支持的项目,主要包含舞台专用设备在固定资产投资以外的舞台灯光运营设备、音视频运营设备、舞台机械运营设备、舞台综合协调运营设备,演出和排练所必须的乐器和乐队用品的采购;超高清转播系统;办公家具购置,绿化和保洁支出、消防系统设备、技防系统设备和其他安保器材费用、试运营演出及北京艺术中心品牌宣传费用项目等。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