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怀柔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负责对辖区内民事、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负责对区公安分局、国家安全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负责对区监察委员会移送依法由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衔接侦查程序,对需要的情况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补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8号),内设1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1人,实有人数93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8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3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5711.3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403.49万元增加307.8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04.0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04.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7.23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07.23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03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03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711.3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403.49万元增加307.8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06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74%,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658.65万元增加409.65万元,增长8.7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43.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44.84万元减少101.8万元,下降13.6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1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统管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8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0.34万元减少30.34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无更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59万元,其他支出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40.28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9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16.6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1.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3.0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28台,共计512.1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共计513.2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66.7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