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对辖区内公民、单位的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负责对公安局、国家安全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编委[2002]3号)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检发[2016]127号),设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334人,实有人数316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3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84人。
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0062.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1750.21万元减少1687.2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区级财政保障专项工作资金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053.9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3.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009.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3009.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0062.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1750.21万元减少1687.2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区级财政保障专项工作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5827.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89%,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468.53万元增加1358.82万元,增长9.3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235.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281.68万元减少3046.10万元,下降41.8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69.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66.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支出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67.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66.7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66.7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对老旧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0.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6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95万元,其他支出1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32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6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5.8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87.4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7.2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235.5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32台,共计584.5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共计3314.1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共计478.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