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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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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4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北京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妇联机关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负责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

  7.指导区县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8.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

  9.承担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研究提出全市妇女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统筹协调妇联系统“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妇女儿童类社会组织业务审查和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妇女社会组织组建工作。

  11.组织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妇联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推动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宣传儿童优先理念。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妇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京编办行〔2017〕179号),市妇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儿童部、社会工作部9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部),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26号),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共有4家,分别为北京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北京市妇女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北京市妇女发展研究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妇联部门行政编制71人,实有人数68人;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数65人,其他聘用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6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9401.4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78.43万元减少676.95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减少2022年一次性项目。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090.4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90.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11.0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11.0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9401.4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78.43万元减少676.95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减少2022年一次性项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465.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8.77%,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788.22万元增加677.26万元,增长11.70%。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3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290.21万元减少1354.21万元,下降31.5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妇联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妇联本级及北京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7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28.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9.79万元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0.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71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一致。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3.5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市妇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04.9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市妇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5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市妇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47.9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市妇联部门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共计74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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