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共同派出机构,是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正局级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统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以下简称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协调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总体管控区管控方案制定以及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2)负责统筹临空经济区的产业准入标准及相关政策,协调推动临空经济区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空间布局、临空经济区财税等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落实。
(3)负责指导、协调临空经济区大兴、廊坊片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联络,为临空经济区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
(5)承担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设五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规划计划部、政策研究部、督查推动部、综合保税区管理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核定工作人员数额38名,分别由京冀两省市相关人员组成。厅局级领导分别归北京市委、河北省委管理,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目前,实有人数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3,457.14357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457.14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2022年未安排年初预算。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57.37559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7.3755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732.80465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732.804658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66.9633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66.9633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457.14357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457.14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2022年未安排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957.6778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57.677828万元。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499.4657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499.465748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6.6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6.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6.6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6.65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批复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32.50242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