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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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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简称市外专局)牌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关村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市科委与中关村管委会合署办公,为正局级。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职能,组织拟订相关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开展监督落实。

  3.统筹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统筹推进“三城一区”和“一区十六园”科技创新方面的规划建设发展。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牵头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促进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7.负责本市科技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组织拟订本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应用场景建设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各类科技中介及协会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及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开展全市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拟订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人才工作。

  14.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工作,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科技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关村科技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牵头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外事工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承担中关村论坛筹办相关工作。

  16.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建设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园区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改革方案,并协调落实。

  17.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社会组织发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18.负责指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工作,参与组织编制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空间规划,对各园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定位、动态监测、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园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各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制定实施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宏观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扩大创新主体科研管理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实行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政策。

  (3)加快形成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力度,优化研发布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

  (4)全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创新主体的支持,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撑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5)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提高创新体系效能,增强创新策源功能。发挥政府制度创新的能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和智力引进,加快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提升科技创新影响力。

  2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协同联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牵头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有关问题,重点组织产业规划发展、市场要素配置和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21〕5号)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科技成果转化处、科研机构管理处、科技金融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科技统计分析处、信息科技处、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科技处、医药健康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文化科技处(科普处)、科技服务业处、园区发展建设处、创新创业服务处、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处、宣传处、财务处(资产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设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包括21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北京港澳台科技合作中心),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实验室服务保障中心,北京科技审评中心,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分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和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行政编制209人,实有人数208人(含驻委纪检组13人);事业编制796人,实有人数671人。离退休人员33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33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05,960.6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9,882.76万元减少23,922.15万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持续推进项目支出进度,加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消化盘活。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5,057.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057.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903.2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903.2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05,960.6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9,882.76万元减少23,922.15万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持续推进项目支出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资金消化盘活。2023年消化盘活的结转结余资金支出预算规模小于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7,082.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4%,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538.77万元增加543.53万元,增长8.3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98,878.3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3,343.98万元减少24,465.67万元,下降10.9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等,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7.8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84.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0.00万元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万元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7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5万元,其他支出3.86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5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2.4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10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4.1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8,000.2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1台,共计234.6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共计1,473.8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政策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8号),第六条和第九条。

  第六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产学研医协同合作,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

  第九条,“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

  3.绩效目标:

  (1)拟支持30个左右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项目。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初期的概念验证阶段,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带动一批科技成果项目在北京落地转化,推动更多优质创新成果在北京落地转化。

  (2)拟支持30个左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吸纳符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落地,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

  4.预算安排: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预算总额7500万元,拟支持6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其中,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30个左右;支持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项目30个左右。

  5.实施方案:

  项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管理,成果转化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支撑,整合利用社会科研管理资源,推动项目实施。实施年度为2023年全年,计划10月底前完成项目征集与审核,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1)科技成果概念验证项目,面向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征集具有概念验证需求的科技成果,择优遴选具有良好潜在市场价值、对行业具有带动性、处于概念验证阶段的优秀科技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概念验证需求承接单位,然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团队基础、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选出拟承接单位予以支持。

  (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组织,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及项目查重等环节,综合评判确定拟支持项目清单,并按程序完成资金拨付。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指导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条件平台,支持在京科研仪器设备拥有单位等参与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共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为企业提供测试、检测、研发等服务。

  首都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因开展科研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的需要,领取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仪器设备的分析、测试、检验、研究开发等专业服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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