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责: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自觉地把加强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搭建平台,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推进科技人才体系建设,广泛团结服务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优秀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一批科学传播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科协智力和人才优势,团结和引领首都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开展学术交流和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开展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切实履行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共建机制。开展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着力构建以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为重点,以调研课题、决策咨询沙龙、科技工作者建议、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提案议案等为主要形式的特色决策咨询工作格局,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咨询、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北京特点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加强科协团体自身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持和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引导科技工作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有温度、可信赖、有活力、见实效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20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明确市科协机关纪委机构设置的函》(京编办行【2018】163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科协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批复》(京编办复【2022】149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文化部、规划发展部、科学技术创新部、科学技术普及部、人事部6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部)、机关纪委。
事业单位改革后,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科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市编委【2021】93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下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北京老科学技术工作者总会秘书处、北京反邪教协会秘书处)、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北京科学中心(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7家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行政编制61人,实有人数60人;事业编制294人,实有人数246人;离退休人员21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1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45109.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3026.49万元增加2083.14万元,增长4.84%。主要是增加“数字科协”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升级项目等信息化项目与科学教育节目项目。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378.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378.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798.4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15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783.4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932.5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932.58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5109.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3026.48万元增加2083.14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增加“数字科协”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升级项目等信息化项目与科学教育节目项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5736.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89%,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5725.05万元增加11.92万元,增长0.0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372.6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301.43万元增加2071.23万元,增长7.5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等,5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5.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2.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72.8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6.66万元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5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3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5.69万元减少35.69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9.4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5万元,其他支出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3万元减少2.9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6.8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1.9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7.5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4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350.99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共有车辆12台,共计198.2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9台(套),共计2622.8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共计883.01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