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性质、职责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性质为行政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等文件的批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和1个综合事务中心,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八达岭人民法庭、永宁人民法庭、沈家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司法警察大队、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191人,实有人数180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聘用人员(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86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2582.2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841.27万元增加741.01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八达岭法庭投入使用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122.8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22.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59.4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59.4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2582.2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841.27万元增加741.01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八达岭法庭投入使用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340.8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19%,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048.22万元增加1292.65万元,增长14.2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41.4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93.05万元减少551.64万元,下降19.7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8.8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7.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系统内案件指导、会商及其他职能部门来访人员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6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6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1.8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0.41万元减少3.5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加强车辆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2.3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52.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2.7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81.95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7台,共计623.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共计1675.3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