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副中心工程办”)作为北京行政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的建设主体,承担业主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办公区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编制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实行审批;负责工程招投标组织、合同签署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人员数量的函》(京编办函〔2019〕31号)精神,副中心工程办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财务审计部、招标合同预算部、规划设计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一部、工程建设管理二部、工程建设管理三部、工程质量管理部、建材科技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部、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协调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部、市政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部、信息化建设协调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副中心工程办工作人员编制数量152人,实际141人;需要说明的是,我单位为临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通州区借调、社会招聘等方式组成。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28370.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278.28万元减少78907.66万元,减少38.07%。主要原因是一期工程已决算,二期工程已收尾,建设资金按需拨付。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995.2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5.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17375.3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17375.3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28370.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278.28万元减少78907.66万元,下降38.07%。主要原因是一期工程已决算,二期工程已收尾,建设资金按需拨付。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28.1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8%,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107.87万元减少79.7万元,下降7.1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27342.4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6170.41万元减少78827.96万元,下降38.2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副中心工程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2.5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5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6万元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按要求压减。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91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按要求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5万元,其他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5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副中心工程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副中心工程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7.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副中心工程办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7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副中心工程办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967.10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副中心工程办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