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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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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性质为行政机关,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怀发[2002]28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的要求,内设内设14个处室,分别为:1.刑事审判庭;2.民事审判一庭;3.民事审判二庭;4.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5.执行局(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执行四组);6.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7.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庙城法庭;9.雁栖法庭;10.汤河口法庭;11.政治部(设干部组、宣传组、监察组);12.综合办公室;13.法警大队;14.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196人,实际190人;事业编制14人,实际13人;其他人员160人,其中: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3773.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72.74万元增加800.46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507.8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07.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65.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65.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3773.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72.81万元增加800.39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84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38%,比2022年10910.09万元增加930.31万元,增长8.5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867.4万元,比2022年2062.72万元减少195.32万元,减少9.47%。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2.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3.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98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8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新增机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8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4.5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12万元,其他支出1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4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4.9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90.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2.7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67.4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534.9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3台,共计877.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共计1607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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