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一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为19个,具体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黄村人民法庭、红星人民法庭、安定人民法庭、庞各庄人民法庭、榆垡人民法庭、采育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268人,实有人数256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0人;其他人员: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61人;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5394.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105.10万元增加3289.70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 2023年增加了庞各庄人民法庭基建项目资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111.8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1.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870.79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870.79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412.1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412.1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5394.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105.10万元增加3289.70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了庞各庄人民法庭基建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6026.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11%,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880.58万元增加1145.85万元,增长7.70%。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368.3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224.52万元增加2143.86万元,增长29.6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5.3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案件讨论、业务交流、代表联络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3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7.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1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8.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12万元,其他支出1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34.67万元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使用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9.6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02.6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1.0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956.22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44台,共计958.0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共计3743.8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68.8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