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性质为行政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内设14个部门及7个派出法庭,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东升人民法庭、复兴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包含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565人,实有人数545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数45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81人。
离退休人员11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1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42074.6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0161.92万元增加1912.77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有人数增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增加;我院诉调对接中心2023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增加,相应增加能耗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054.3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54.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26.99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1526.99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493.3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493.3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2074.6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0161.92万元增加1912.77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有人数增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增加;我院诉调对接中心2023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增加,相应增加能耗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1448.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74%,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865.38万元增加3582.85万元,增长12.8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0626.4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296.54万元减少1670.08万元,下降13.5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6.9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0.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7.6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有关要求,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9.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44.3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4.44万元减少40.10万元,主要原因:对老旧机动车进行部分更新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6.9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9.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9.93万元,其他支出28.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185.00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37.2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709.3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96.6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133.10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30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92台,共计1756.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共计690.2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共计479.4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