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性质为国家行政单位。
单位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内设13个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62人,实有人数343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31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52人。
离退休人员20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7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3920.9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3002.62万元增加918.37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社保基数调整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604.8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04.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1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06.1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06.1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3920.9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3002.62万元增加918.37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社保基数调整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1002.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7.80%,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967.00万元增加1035.43万元,增长5.1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18.5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035.62万元减少117.06万元,下降3.8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6.0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36.5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9.0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5万元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67.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67.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已报废2辆公车,因此2023年在车辆编制内新购2辆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6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0.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90.00万元减少3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8.6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97.7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5.0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12.44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5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74台,共计1386.9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共计758.9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