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根据京编委[2015]2号、京编办行[2015]196号、京编办行[2017]66号文件设立,负责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辖下列一审案件: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2)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等一审民事案件。(3)对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4)对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但是当事人依法向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5)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2)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北京市各基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9个机构及部门,分别为:立案庭、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审判第四庭、审判监督庭、技术调查室、司法警察支队及综合办公室。下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部门行政编制179人,实际176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2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3887.1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35.87万元增加7151.28万元,增长42.73%。主要原因是各类人员增加;新增新址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预算。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887.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87.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3887.1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35.87万元增加7151.28万元,增长42.73%。主要原因是各类人员增加;新增新址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预算。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9813.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1.08%,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625.35万元增加188.64万元,增长1.9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4073.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110.53万元增加6962.63万元,增长97.9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本级等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5.7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54.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5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84.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54.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审判业务需要,报废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8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4.9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66.9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1.5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073.1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本级,收费部门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本级,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42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有车辆25台,共计242.2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共计1790.2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299.5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