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局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3.拟订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制定本市公费医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本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本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确定等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本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本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直属机构3个,分别为: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预算编制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事业)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行政编制99人,实有人数90人;事业编制162人,实有人数154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07305.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879.58万元增加6426.20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机构未满编招聘录用增加人员,基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落实中央政策及中央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资金预算较上年增加;继续结转使用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5950.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50.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355.6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55.6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7305.7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00879.58万元增加6426.20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机构未满编招聘录用增加人员,基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落实中央政策及中央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资金预算较上年增加;继续结转使用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9027.7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1%,比2022年年初预算8197.96万元增加829.75万元,增长10.1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8278.0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92681.63万元增加5596.43万元,增长6.0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包括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事业)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3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75.2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5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55.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9.40万元减少3.4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2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38万元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7.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7.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4万元,其他支出2.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9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17.7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732.0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事业)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4.8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4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6998.3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8台,共计150.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共计68.35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