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市体育局是负责本市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2)依法对本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4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内设13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产业发展处(北京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教育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体育局有直属事业单位20个,分别为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北京棋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体育局行政编制90人,实有人数89人;事业编制3427人,实有人数2205人。
离退休人员1423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140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73,394.9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5,937.18万元减少2,542.24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减少综合性运动会教练员运动员成绩奖金、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8,726.00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7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647.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397.79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89.23万元。
5.事业收入1,823.27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285.29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271.1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271.1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73,394.9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5,937.18万元减少2,542.24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减少综合性运动会教练员运动员成绩奖金、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2,450.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09%,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7,093.89万元增加15,356.78万元,增长17.6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0,944.2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8,843.29万元减少17,899.01万元,下降20.1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体育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等18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84.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412.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751.5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01.16万元增加350.3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备战巴黎奥运会网球项目重点运动员出国训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0.9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2.72万元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压减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2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23.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0.78万元增加72.38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运动队大、中型客车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9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4.8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6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9.21万元,其他支出3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26万元减少8.87万元。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6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9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46.8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200.9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体育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5.4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体育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20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7,044.7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体育局共有车辆114台,共计3,332.5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0台(套),共计6,450.3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4台(套)、共计3125.07万元。
(八)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根据《北京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对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冰雪运动等体育事业发展,并优先保障市政府民生实事、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等。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