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目前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安全保卫处;40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秘书处,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249人,实有人数242人;事业编制5648人,实有人数4517人;离休人员57人;退休人员3069人;聘用人员125人;编外人员98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819,001.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15,156.07万元增加103,845.01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卫生科研院所验仪器设备更新、实验室改造、平台建设等相关投入;二是按要求可结转使用的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科研经费及医疗机构重症医疗资源准备等年中追加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三是部分事业单位预计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5,850.8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850.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89,456.07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580.97万元。
5.事业收入257,159.58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0.00万元。
9.其他收入28,345.5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3,694.1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3,694.1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819,001.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15,156.07万元增加103,845.01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一是直属单位新增人员、晋级晋档等带来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卫生科研院所验仪器设备更新、实验室改造、平台建设等相关支出增加;三是结转使用的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科研经费及上年中追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55,447.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19%,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40,408.96万元增加15,038.11万元,增长6.2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63,554.0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74,747.11万元增加88,806.90万元,增长18.71%。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等24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70.3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50.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57.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0.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7.0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0.34万元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9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74.5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0.17万元增加94.40万元,主要原因:相关直属单位更新购置9辆公务车,比2022年多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21.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5.3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4.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44万元,其他支出3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59.22万元减少37.5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车出行,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7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63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47.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489.3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346.6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等2家行政单位,北京市计划生育协1家群团组织以及北京市老龄协会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4.7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23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42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1,498.4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72台,共计29623.4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96台(套),共计53470.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33台(套)、共计155452.35万元。
(八)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根据《北京市市对区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3883.52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借鉴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提高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稳定人员队伍 ,筑牢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逐步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