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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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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1号)设立,是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8.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区域合作处、大型活动处、市场管理一处、市场管理二处、科技教育处、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宣传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工会;下属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与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193人,实有人数196人;事业编制2139人,实有人数1822人;离退休人员1670人,其中:离休51人,退休1619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64,796.4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218.91万元增加4,577.55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调整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政策和新增在职人员等因素,加大了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投入。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6,112.6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12.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990.97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50.00万元。

  5.事业收入4,602.1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8.40万元。

  9.其他收入90.47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692.8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692.87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64,796.4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218.91万元增加4,577.55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调整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政策和新增在职人员等因素,所以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90,892.4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1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9,136.31万元增加11,756.12万元,增长14.8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3,904.0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1,082.59万元减少7,178.56万元,下降8.8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53.53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市文化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与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等14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96.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5.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425.9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48.40万元减少22.4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12.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67万元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57.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57.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0.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95万元,其他支出2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60.35万元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车运维费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4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38.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59.2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941.7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7.3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30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3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800.52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85台,共计1,948.8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9台(套),共计12607.3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8台(套)、共计12227.04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北京城市图书馆)开办费

  (1)政策依据: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北京城市图书馆)项目作为城市副中心绿心起步区三大公共建筑之一,已列入北京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目前正在实施主体建筑施工。

  (2)绩效目标:开展北京城市图书馆2023年开办费项目的采购工作,做好北京城市图书馆开馆筹备。

  (3)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1.8亿元。(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正进行财政评审,待财政评审后拟根据预算进度进行预算调整)

  (4)实施方案:一是文献资源:北京城市图书馆开架阅览文献需提前储备,分两个年度完成采购和编目工作。二是设备购置:北京城市图书馆配套的各类家具、设施、专业设备等在开馆前完成采购,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三是展览展陈:2023年拟启动艺术文献馆、古籍文献馆、B1层展厅等展陈区域的展览策划和筹备等工作。四是开馆筹备:2023年拟启动开馆宣传、艺术装置、文创等筹备工作。

  2.北京交响乐团落户台湖项目

  (1)政策依据: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市属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8〕28号)要求,将北京交响乐团落户台湖演艺小镇。

  (2)绩效目标:满足北京交响乐团各项功能需求。

  (3)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1.6亿元。(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正进行财政评审,待财政评审后拟根据预算进度进行预算调整)

  (4)实施方案:拟通过对现有建筑进行适应性改造,满足北京交响乐团办公、创作、排练需求。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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