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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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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推动发展本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市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33个处室,所属19个二级预算单位。

  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处、宣传与文化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研究室(政策与改革处)、法制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北京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村镇建设处、生态建设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处、宅基地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处(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社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渔业处、兽医兽药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合作交流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农村发展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综合事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核算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行政编制332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86人,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46人),实有人数319人(市农业农村局实有人员181人,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138人);事业编制997人,实有人数896人;离退休人员868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85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126879.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3760.89万元增加3118.1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级机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安排人员类机动经费,同时2022年追加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团队任务结转至2023年继续执行。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512.8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12.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8.7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8.7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1327.4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1327.4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26879.0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3760.89万元增加3118.1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级机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安排人员类机动经费,同时2022年追加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团队任务结转至2023年继续执行。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6143.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2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1009.76万元增加5133.97万元,增长10.0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0735.3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2751.13万元减少2015.82万元,降低2.7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全部19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6.72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9.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142.7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50.26万元减少7.5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6.0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41万元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4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213.3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33.05万元增加80.27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不符合排放标准,需报废后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3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97.7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2.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36万元,其他支出3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35.25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5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4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77.9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381.2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种子管理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9.6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7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3907.59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共有车辆175台,共计3459.6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7台(套),共计2173.5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8台(套),共计20755.75万元。

  (八)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1107.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生猪产业优化提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实施农村金融扶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菜田补贴、推进高效设施农业试点项目建设、实施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举办第三十一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和畜禽种业峰会及开展品种展示评价、推进玉米良种更换、实施特色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推动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支持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市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推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妇女创新创业等工作。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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