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目前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安全保卫处;40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秘书处,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32人,实有人数206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9人,实有人数108人;事业编制5673人,实有人数442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67144.20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4.52万元,增长4.6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9,857.99万元,比上年减少15654.72万元,下降1.69%。
1.财政拨款收入491968.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4.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968.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4.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79107.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67%;
4.经营收入238.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8543.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6643.60万元,比上年增加80122.77万元,增长9.46%,其中:基本支出276091.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79%;项目支出650299.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52.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2244.75万元,比上年减少26600.64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安排用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92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4832.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0%;科学技术支出106049.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卫生健康支出33594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4832.3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327.12万元,增长17.91%。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18486.6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8411.48万元,增长83.4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卫生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9684.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11万元,下降0.08%,基本持平。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6661.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1.25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相关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6049.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33.97万元,下降4.45%。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3年度决算106035.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21.14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部分科研项目未完成按要求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83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等科研项目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94.7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7万元,下降8.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094.7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7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部分单位职工年中调离、离职等造成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35949.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806.19万元,下降5.03%。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0379.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95.56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俭,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立医院”(款)2023年度决算64051.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600.07万元,增长117.4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中央转移支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项目资金。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96907.2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4982.59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重大传染病防控、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经费等。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967.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9.75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免费避孕药具采购等计划生育项目采购后净结余。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643.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77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老龄协会晋级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差额。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5186.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1个群团组织、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4.5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70.33万元减少85.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54.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7万元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缩因公出国费用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几内亚法国团组、瓦努阿图医疗队、赴越南团组、香港公卫应急演习团组等方面,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2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4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3.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06万元减少13.80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外省市代表团访问调研等。公务接待20批次,公务接待20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26.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96.27万元减少69.4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3.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7万元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采购后净结余;2023年度购置(更新)9辆,车均购置费19.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53.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1.70万元减少68.66万元,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车运行经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6.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3.2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3.5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8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4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47.53万元,比上年增加69.90万元,增加原因: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社会化服务、办公耗材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17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0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2.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75.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5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5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9台,共计173.79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0台(套),共计8136.21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70台,共计29472.9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75台(套),共计187155.5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092.7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教育经费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北京市卫生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