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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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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为正局级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本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本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本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本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本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本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包括1个局本级行政单位;1个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4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应急局本级行政设立2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处、规划发展处(研究室)、应急指挥处(市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与物资保障处、调查评估与统计处、宣传动员处、救援队伍建设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行政审批处、督查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

  4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北京市安全生产督查事务中心,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52人,实有人数259人;事业编制309人,实有人数295人。其他人员443人,分别为北京市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366人,应急救援及值守专职司机24人,机关辅助人员18人,执法总队专职技术检查员22名,北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聘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10人,博士后工作站工作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2028.80万元,比上年增加283.84万元,增长0.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940.67万元,比上年增加2554.76万元,增长4.45%。

  1.财政拨款收入59713.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13.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8%;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15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12.34万元,下降3.13%,其中:基本支出27815.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53%;项目支出28341.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75.01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50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新增政府储备物资项目和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3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城乡社区支出2372.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696.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4.03万元,下降82.1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1.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4.03万元,下降82.1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培训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1.2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48万元,下降6.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1.2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48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实际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72.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长2372.38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2372.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长2372.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安全监管与综合调度系统项目经费。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696.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48.96万元,增长1.03%。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5381.2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5.81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新增政府储备物资项目和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经费。

  “消防救援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465.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12.57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市森防总队的消防员流动性大,工资及相关支出比年初预算少。

  “自然灾害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849.5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8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招投标差价。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对青海省和甘肃省应急援助资金1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815.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9.41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6.80万元减少27.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3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6.17万元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出国实际支出减少;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双跨培训团组,分别为:赴德国危化应急救援国际先进技术与装备培训、赴德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培训、赴英国政府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培训、赴英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培训。2023年度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7.8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35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40.29万元减少19.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49.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9.53万元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实际支出减少,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49.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0.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0.76万元减少19.8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勤俭节约,压减车辆运行经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0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3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5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24.62万元,比上年增加94.71万元,增加原因: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会经费纳入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支出较2022年疫情年度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0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3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3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4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49.35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共有车辆52台,共计2382.5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0台(套),共计2493.5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120.2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行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治治理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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