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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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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成立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文〔2003〕223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58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2020年修订)>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20〕23号),市国资委内设2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北京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业绩考核处、统计评价处(清产核资办公室)、产权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综合处、监督处、董事会工作处、信息化工作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企业人才处、党群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宣传工作处(党委宣传部)、信访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机关纪委和离退休干部处。另有市纪委驻委纪检组。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2.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26人(含原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7099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26764.54万元,下降25.4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9942.77万元,比上年减少127208.59万元,下降25.59%。

  1.财政拨款收入369938.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73.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465.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9622.71万元,比上年减少126363.43万元,下降25.48%,其中:基本支出8926.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2%;项目支出360696.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0631.7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129.48万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2023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教育支出81.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卫生健康支出134.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城乡社区支出3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218.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265.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3.47万元,增长45.96%。其中:

  “税收事务”2023年度决算265.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3.47万元,增长45.96%。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国资监管相关工作量增加,调剂使用机动经费。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81.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78万元,下降36.92%。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81.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7.78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线下培训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018.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018.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134.21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134.21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5.“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39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3年度决算397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3年度决算16218.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11.6万元,下降8.01%。

  “国有资产监管”2023年度决算13717.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58.97万元,下降7.79%。主要原因:年度实有人员减少,相应人员经费下降,以及各项目经费严控成本。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3年度决算2501.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2.64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国有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经济业务发生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465.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1505.14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923.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278.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84.61万元、津贴补贴2914.33万元、奖金1705.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9.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9.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3.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06万元、住房公积金628.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72万元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530.82万元,包括差旅费30.74万元、会议费23.57万元、培训费6.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工会经费126.84万元、福利费6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3万元、其他交通费20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0.41万元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61万元,包括退休费94.31万元、抚恤金20万、奖励金0.3万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无。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4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8.84万元减少8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44.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7.98万元减少63.8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行政成本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市领导出访沙特、阿联酋和以色列政采费用、市国资委赴香港组团相关费用、随市商务局出访俄罗斯相关费用、随市商务局出访俄罗斯、白俄罗斯检查期间相关费用、领导带队出访香港完成市领导访问前相关任务费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1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88万元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行政成本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办公室支付中环餐厅外部来访接待客饭费用。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6.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7.98万元减少21.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8.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0万元减少21.07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行政成本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30.82万元,比上年增加23.42万元,增加原因:无疫情原因,公务活动逐步恢复,会议培训等基本支出比疫情期间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7.98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有车辆48台,共计1159.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672.79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92.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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