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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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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北京市文物局共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制处(科研处)、研究室、申遗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遗产管理处、考古处、博物馆处、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16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17个单位参加了202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首都博物馆(含老舍纪念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北京文博交流馆三个分支机构)、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徐悲鸿纪念馆、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北京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北京大觉寺与团城管理处、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办公室(临时工作机构)等。

  2.职责

  北京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2)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3)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5)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6)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8)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8,实有人数84(含驻局纪检组6人);事业编制1003人,实有人数8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2218.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052.19万元,增长25.3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4023.64万元,比上年增加24148.20万元,增长20.14%。

  1.财政拨款收入118024.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24.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2360.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52%;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639.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3%。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8993.75万元,比上年增加70283.46万元,增长79.23%,其中:基本支出49228.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96%;项目支出109765.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790.84万元,比上年增加45438.10万元,增长45.28%。主要原因: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大葆台遗址博物馆改扩建基本建设、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等项目以及配合中轴线申遗等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首都博物馆、古代建筑博物馆及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北京中轴线展览、首博本馆基本陈列改陈、遗产点文物保护修缮整治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92.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94.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090.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4.6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5.78万元,下降41.0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94.6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5.78万元,下降41.0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培训费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1090.3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778.46万元,增加17.21%。其中: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121090.3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778.46万元,增加17.21%。主要原因: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大葆台遗址博物馆改扩建基本建设、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等项目以及配合中轴线申遗等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首都博物馆、古代建筑博物馆及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北京中轴线展览、首博本馆基本陈列改陈、遗产点文物保护修缮整治等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07.2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5.8万元,下降4.8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07.2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5.8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部分离退休干部去世,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003.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5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3.3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5.77万元减少12.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58.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7万元增加3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的工作要求及市委外办、市政府外办《关于请做好中共代表团出访期间相关公务活动筹备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增加赴沙特参加第45届世界遗产大会团组及访问卡塔尔、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团组等活动;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及文物保护交流等方面,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1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8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8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8万元减少16.9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梳理、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配合中轴线申遗工作,招待迎检团队专家接待以及文博单位间业务交流接待等。公务接待165批次,公务接待2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4.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0.97万元减少26.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66.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9.26万元减少2.33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单价下降,减少了购车费用,2023年度购置(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16.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7.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1.71万元减少24.1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车辆运行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5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3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73.68万元,比上年增加41.7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配合政府部门二批搬迁工作,对新办公区网线及点位的设置改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5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0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2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28.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06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6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4台,共计66.92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365.81万元。截至12月31日,文物局共有车辆47台,共计977.0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2台(套),共计17907.7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277.2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用于其它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它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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