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市体育局是负责本市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4号),设立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法规宣传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产业发展处(北京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教育处、规划建设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体育局有直属事业单位20个,分别为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北京棋院、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北京市体育专业人员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综合事务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本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12)依法对本市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7人,实有人数87人;事业编制3,422人,实有人数2,25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7,546.92万元,比上年增加5,628.50万元,增长2.7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995.71万元,比上年增加18,859.05万元,增长10.96%。
1.财政拨款收入186,617.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55.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606.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771.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8,418.7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6.05万元,增长1.17%,其中:基本支出100,608.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3%;项目支出87,810.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513.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88.91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增加先农坛门至内坛东门区域整治、国际冰雪赛事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53.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科学技术支出2,38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393.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2.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1万元,下降26.3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52.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1万元,下降26.37%。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83.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9.32万元,下降3.61%。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3年度决算2,383.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9.32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实际聘用人数少于计划人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1,393.3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962.48万元,增长12.73%。其中: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1,702.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02.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先农坛门至内坛东门区域整治考古工程项目支出。
“体育”(款)2023年度决算139,690.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259.85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增加职业体育俱乐部评估奖励、先农坛门至内坛东门区域整治、北京市冬季运动项目训练比赛(尾款)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24.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7.15万元,下降15.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24.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7.15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2023年离休人员去世减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4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39,148.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9,148.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67.12万元,下降2.89%。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9,148.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67.12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老旧室外健身器材补短板项目、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乒乓球设施采购等项目为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项目,主要安排在2024年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8,462.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9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28.5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4.01万元减少555.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260.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51.53万元减少490.57万元。主要原因:核减中央转移支付中央体彩-巴黎奥运会网球项目重点运动员训练项目;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运动队出国训练比赛等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9个、218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2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93万元减少10.9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67.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21.55万元减少53.9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22.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16万元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公车采购价格较预算申报时下降,实际支出减少。2023年度购置(更新)5辆,车均购置费2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45.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8.39万元减少52.9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3.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9.9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7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6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5.19万元,比上年增加39.02万元,增加原因:2023年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6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4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81.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9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7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5台,共计122.11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共计342.04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体育局共有车辆111台,共计3,329.1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0台(套),共计7,910.6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707.3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务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