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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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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管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27号)等规定,市城管执法局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管执法局设办公室、法制处(信访处)、执法规划处(研究室)、执法协调处、执法监督考核处、宣传处(公共关系办公室)、装备财务处、专业执法指导处、干部人事处、队伍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纪检办公室、工会等13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教育训练总队、督察总队、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机构,执法保障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335人,实际304人;事业编制17人,实际1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384.6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3.12万元,下降9.6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443.92万元,比上年减少3423.88万元,下降13.24%。

  财政拨款收入22443.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43.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961.20万元,比上年减少1170.04万元,下降4.85%,其中:基本支出12936.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34%;项目支出10024.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66%。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84.6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3.12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竣工,不再拨付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05.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6%;卫生健康支出924.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3%;城乡社区支出20409.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5.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3.88万元,下降4.3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305.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3.88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21.7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9.93万元,下降2.2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21.7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9.93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正常变动和新招录人员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24.7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84.29万元,下降8.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924.7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84.29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正常变动和新招录人员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409.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12.49万元,下降6.9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9475.0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06.19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934.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30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评审结果核减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936.7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52万元减少50.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5.70万元减少35.7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外事工作安排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65万元减少6.6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17万元减少8.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未购置(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3.17万元减少8.1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2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97.84万元,比上年增加51.62万元,增加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动正常公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0.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655.64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5台,共计94.1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1256.2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411.7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管执法: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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