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更名调整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机构的通知》(京编委[2018]17号和[2021]145号),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是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机构。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部、产业发展部、工程建设部、社会事业部、监督安保部、组织人事部等7个部门。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属行政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无下属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与受援地党委和政府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支援合作工作任务,按权限承担援派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5人,实有人数3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225.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4万元,增长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25.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4万元,增长7%。
1.财政拨款收入2225.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5.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25.61万元,比上年增加297.95万元,增长15.46%,其中:基本支出611.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48%;项目支出1613.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5.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按2023年预算计划列支,增加党政代表团慰问费用149万元所以年度支出总额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5.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25.61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225.61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按2023年预算计划列支,增加党政代表团慰问费用14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1.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0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9万元减少1.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94万元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9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96万元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96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事项进行支出,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杜绝预算外公务用车支出。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9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11.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82万元,增加原因:为保障援疆工作顺利开展而增加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2023年本部门车辆9台,45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3万元,其中法律服务3万元,会计审计服务8万元,后勤服务38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部门整体评价报告
二、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对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1613.98万元。其中,单位自评项目6个,涉及金额1613.9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6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
本年度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对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全面的绩效评价,涵盖了所有项目。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
三、工作亮点及成效
1.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21﹞145号),现已更名为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以下简称新疆和田指挥部)。
新疆和田指挥部是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前方指挥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与受援地党委和政府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任务,按权限承担援派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援疆指挥部年度工作按照计划内容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
2023年度北京援疆指挥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定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较高。年末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保障项目单位机构正常运行。
(3)产出进度
北京援疆指挥部按照市财政支出进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遵循时间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相统一的原则。预算按时拨付,项目单位根据预算安排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按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整体按时完成及时性较高。
(4)产出成本
北京援疆指挥部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进行列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重点科目的支出,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市场询价、比价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节约成本。
3.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对新疆当地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对维护民族团结,加强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2)可持续影响情况分析
通过在新疆地区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为地区脱贫目标的实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部门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存在一定的偏差。
2.?绩效目标的设定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提高可衡量性。
3.?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沟通不畅的问题,影响了工作进展。
五、下一步工作中的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精细度。
2.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设定,使其更加明确具体。
3.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汇总表(详见附表2)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