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3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9 10:00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性质是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办公区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编制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实施审批;负责工程招投标组织、合同签署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具体是:综合部、财务审计部、招标合同预算部、规划设计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一部、工程建设管理二部、工程建设管理三部、工程质量管理部、建材科技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部、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协调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部、市政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部、信息化建设协调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副中心工程办工作人员编制数量152人,实际141人;需要说明的是,我单位为临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通州区借调、社会招聘等方式组成。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10909.79万元,比上年减少142822.17万元,下降40.3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1548.0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859.37万元,下降67%。

  1.财政拨款收入91548.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548.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7157.42万元,比上年减少36968.42万元,下降15.79%,其中:基本支出868.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44%;项目支出196289.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904.89万元,比上年减少142817.09万元,下降40.38%。主要原因:一期工程已决算,二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资金按需拨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5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19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50%;城乡社区支出295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4195.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7574.72元,增长53.37%。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94195.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7574.72元,增长53.37%。主要原因:一期工程已决算,二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结合工程进度和合同条款办理资金拨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957.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07.19万元,增长68.9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53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7.96万元,下降12.45%。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25.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2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二期项目结合工程进度和合同条款,申请资金支付合同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68.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2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8万元包括办公费44.83万元、印刷费6.68万元、邮电费0.0027万元、差旅费6.58万元、维修(护)费10.81万元、培训费2.9万元、劳务费0.86万元、工会经费6.23万元、福利费39.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他交通费29.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5.9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57万元;(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3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2.52万元减少55.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3.2万元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交付使用,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1万元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50万元减少0.1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50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压缩开支,厉行节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均为调拨使用车辆,非本单位资产),车均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0.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23万元,增加原因:因工作需要开展相关业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67.1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