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简称市外专局)牌子;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关村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市科委与中关村管委会合署办公,为正局级。
市科委与中关村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部门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职能,组织拟订相关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开展监督落实。
3.统筹推进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统筹推进“三城一区”和“一区十六园”科技创新方面的规划建设发展。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牵头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4.推进本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促进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组织开展本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7.负责本市科技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8.组织拟订本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9.牵头本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应用场景建设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各类科技中介及协会组织发展。
10.拟订本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及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依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业务指导。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1.负责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开展全市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拟订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人才工作。
14.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工作,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的科技领域交流合作、科技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中关村科技园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牵头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科技外事工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外事、宣传、联络等工作。承担中关村论坛筹办相关工作。
16.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建设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园区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改革方案,并协调落实。
17.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创业、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社会组织发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18.负责指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工作,参与组织编制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空间规划,对各园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定位、动态监测、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园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各园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制定实施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宏观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扩大创新主体科研管理自主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弘扬科学家精神。实行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政策。
(3)加快形成战略科技力量。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力度,优化研发布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
(4)全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创新主体的支持,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撑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5)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提高创新体系效能,增强创新策源功能。发挥政府制度创新的能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和智力引进,加快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提升科技创新影响力。
2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协同联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牵头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有关问题,重点组织产业规划发展、市场要素配置和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机构设置情况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部门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科技成果转化处、科研机构管理处、科技金融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科技统计分析处、信息科技处、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科技处、医药健康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文化科技处(科普处)、科技服务业处、园区发展建设处、创新创业服务处、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处、宣传处、财务处(资产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设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下属预算单位有21家,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行政,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北京港澳台科技合作中心),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市实验室服务保障中心,北京科技审评中心,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分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和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9人,实有人数200人;事业编制796人,实有人数665人。离退休人员35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19615.63万元,比上年减少49189.75万元,下降18.3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7579.26万元,比上年减少17368.88万元,下降7.39%。
1.财政拨款收入217579.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79.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8678.87万元,比上年减少29493.04万元,下降12.38%,其中:基本支出6180.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6%;项目支出202498.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8239.62万元,比上年减少48652.15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调整科技金融创新支持等项目预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7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4%;教育支出16.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19858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卫生健康支出15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城乡社区支出556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041.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49.28万元,下降10.0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041.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49.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6.0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6.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培训活动调整培训方式,减少培训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8583.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38.57万元,下降1.11%。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88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办公设备购置类项目经费。
“科技交流与合作”(款)2023年度决算62.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13万元,下降25.15%。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2023年因公出访工作临时重启,出访团组较前期有所压缩。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98512.8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16.56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调整科技金融创新支持项目、高质量园区项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创新券等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0.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0.72万元,下降30.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0.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0.72万元,下降30.64%。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2.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53万元,下降24.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52.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53万元,下降24.46%。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567.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567.45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5567.4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567.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园区建设项目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5.8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5.8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80.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7.7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7.84万元减少30.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62.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4.00万元减少21.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2023年因公出访工作临时重启,出访团组较前期有压缩。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我委系统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赴台开展交流合作工作的出访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在外的食宿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境外保险费、因公证件及签证或签注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等方面。
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1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1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科技单位来京调研接待事项、学习交流、业务研讨等方面。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4.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70万元减少7.8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4.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7万元减少7.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5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6.36万元,比上年增加50.66万元,增加原因:各项工作恢复常态,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76.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4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9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中关村管委会共有车辆11台,共计234.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909.3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161.0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50803):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6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2060801):反映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69999):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169999):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